据深交所消息,深交所近日发布关于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集团 证券代码:300431)的监管函。
2019年10月15日,暴风集团披露《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15,100万元至15,600万元。2019年10月31日,暴风集团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净利润为亏损64,982.76万元。暴风集团业绩预告中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4条的规定。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发行人、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深交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1.3.4条:上市公司应当合理、谨慎、客观、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又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或者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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