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执法中队依据“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规定,依法对ofo共享单车所属单位“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以20000元罚款,这也是共享单车企业进驻郑州市以来“吃”的最高罚单。
据国基路执法中队负责人赵永刚介绍,今年8月份,国基路办事处辖区内魏河北路的人行道上,再次出现了摆放有长96米,宽4.5米的“单车长龙”,其中以ofo“小黄车”居多,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出入。对此,国基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国基路执法中队、国基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一起,对单车公司进行约谈整改,但收效甚微。鉴于此,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国基路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拍照取证、核实确认后,向ofo共享单车所属单位“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这是郑州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对共享单车当事单位“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开具的第一张万元以上罚单。
下一步,国基路执法中队将协助共享单车企业,对辖区内花园路、三全路等主要干道非机动车辆进行有序合理摆放,约谈共享单车当事单位加强自身管理;重点时段增派工作人员上街管控,及时规整清运;加强巡查和处罚力度,加大专项治理行动次数,在路长制的新模式下形成长效机制;配合国基路街道办事处在不影响辖区内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合理规划并增加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同时呼吁市民提升个人素养,在使用单车后,能做到有序按规摆放,文明出行。(记者:李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