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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向委托人索财 律师涉嫌诈骗委托人1500万被捕

来源:新京报 时间:2018-10-12 11:40:32

王庆军被依法取保候审后,孟某以成功办理取保为由,索要了500万办事费。

孟某被刑拘的同时,淄博市方面发布公告,暂停孟某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山东一律所主任以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多次向委托人索财;案件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处理一起刑事案件时,以花钱找关系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向当事人儿子索要1500余万元,日前,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孟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山东省淄博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8月份审查起诉,目前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新京报记者根据梳理发现,此前,以疏通关系和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向当事人家属索要钱财的案件不在少数,但作为代理律师,向自己的委托人诈骗千万的情况还较为罕见,而由于律师在前期代理工作没有尽职,也导致委托人所涉及的案件在审理阶段,出现证据等方面可能涉嫌违法等“后遗症”。

“300万取保候审,600万修改审计报告”

2015年7月,一起发生在山东的股权纠纷涉及两家企业的股权转让,双方在山东青州发生矛盾并报案,山东青州警方认为该事件属于经济纠纷,因此于2015年3月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此后,纠纷中的一方到武汉公安局进行报案。2015年7月,纠纷中另一方的企业负责人王庆军以及公司另两名员工被武汉警方带走。

通过朋友介绍,王庆军的儿子王永刚委托孟某出任父亲的辩护律师,并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支付了150万的律师费。

“孟律师看了有关材料,又去武汉见了我父亲后,跟我说没多大问题,就是经济纠纷。后来我父亲被批捕,他又跟我说,这个事情很严重,要取得对方谅解才可能取保,然后开口再要300万疏通关系办理取保候审。”王永刚说。

由于急于给父亲办理取保候审手续,2015年8月,王永刚将300万打入孟某律所的账户,王永刚说转账后孟某还将到账金额拍了照片,声称是发给办事人员确认钱已经到账,对方可以开始办理取保事宜。

2016年1月中旬,孟某向王永刚表示,他见到了王庆军涉案的审计报告书,并且向王永刚出具了审计书的草稿,其中显示王庆军涉嫌挪用资金和侵占近2亿元。“他说问题很严重,如果我可以出600万,他可以找关系修改这份审计报告,结果对我父亲会比较有利。”王永刚随后将600万打入孟某律所账户。

王永刚回忆,除了上述两起疏通关系办理取保和修改审计报告为由索要钱款的情况外,孟某于2016年3月到8月,以取保候审、请客送礼等为由,让王永刚四次转账共计650万元,上述情况也在公安部门8月份的起诉意见书里得以确认。

王永刚回忆说,转账后不久,孟某还让他补签了几份委托合同,将上述部分钱款转成“律师费”,并表示以应付查账。

王永刚表示,在此过程中,自己对案件背后的法律程序进展并不是很清楚。

当事人羁押期满取保 律师仍要“办事费”

实际上,由于武汉公安在没有管辖权限的情况下跨省抓人,王庆军被公诉至法院后,2016年8月12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以“没有管辖权为由”向检察院出具《退案函》,2016年8月18日,在法院退案后6天,王庆军三人被取保候审,至此,王庆军被扣押400余天。

而王庆军被取保候审,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其被羁押的期限已经届满,公安机关依法必须给王庆军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就在王庆军被取保后的第二天,孟某再次找到王永刚,表示已经成功办理了取保,再次要求王永刚转账500万,王永刚此时仍旧没有太多怀疑。

“直到见到我父亲,我才意识到孟律师说的很多话是假的。”王永刚说,父亲被羁押期间,所有的信息都是孟某传递,父亲还被要求签了几份谅解协议。

而王庆军被取保候审之后则表示,自己在看守所签署的文件,孟某并不让自己详细阅读,每次都是催促签名,然后表示“签了就能早出去!”王庆军说,每次孟某会见他的时候,几乎很少谈及案情,核对证据,而是都强调正在跟武汉方谈判,促成和解,找关系让他可以早点出去。

王庆军开始怀疑孟某的行为,王庆军表示,其在看守所内曾托其他律师带信给儿子王永刚,表示孟某可能是“内鬼”,编造谎言诱骗他承认有罪。但王永刚却因孟某的各种官方身份而对孟某深信不疑。

律所主任涉嫌诈骗委托人被捕

公开资料显示,孟某案发前担任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山东省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2018年2月14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关于暂停孟某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职责的公告》,文内表示孟某2017年12月27日被聘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现因个人原因暂时无法正常履职”,根据相关规定,暂停其法律顾问职责。

2018年2月,孟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3月被检方批准逮捕,案件目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今年4月,淄博检方公布27起刑事案件进展情况,其中包括以“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孟某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8年8月16日,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对孟某一案移送审查起诉。根据公安部门侦查的线索,孟某涉嫌在代理王庆军涉嫌挪用资金案件中,以办理取保候审等为由,向王庆军之子王永刚索要1550万元,公安机关以孟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

昨日上午,该案受害人王永刚的代理律师程晓璐告诉记者,其已经申请检方对孟某案有无共犯及其他问题等事项进行进一步调查,因案件尚未提起公诉,具体情节不便透露。

孟某辩护人则表示现阶段不方便对案件情况作出回应。

记者致电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案承办人本周外出培训,对案件情况暂时无法回应。记者致电淄博律协,对方回复表示对孟某涉嫌诈骗一事“不太清楚”,淄博律协的官方网站内,“副会长”一栏已经没有孟某的名字。

律师违规操作造成案件“后遗症”

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根据记者了解,从目前的律师行业情况来看,类似的案件即便委托给北上广等城市的资深一线律师代理,收费也不会超过几百万,而1550万即便真的属于律师费,也与代理律师在业内的影响力和在工作中的时间成效及客户满意度不匹配。

据了解,王庆军案件被法院退回后,武汉市公安局对涉案罪名进行调整后,再次将该案移送起诉。随后,湖北省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指定管辖。2017年4月5日,最高检向湖北省检察院作出批复,称湖北省检察机关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并要求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此后案件被起诉至青州法院。

2018年10月9日,该案在青州法院进行了庭前会议,王庆军说,他和辩护律师已经要求,将武汉公安违法管辖以及自己遭到误导作出的所有供述、证人证言以及审计报告等证据,作为非法证据排除。青州法院目前尚未对该申请作出明确答复。(新京报记者 王巍)

标签: 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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