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内黄县东庄镇农民高付亮夫妇电话求助,称其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内黄县东庄镇信用社莫名贷款。
据高付亮夫妇讲,今年7月份,他们作为贫困户享受国家扶贫政策,准备接受扶贫贷款,结果在内黄县农行被告知他们的的征信有问题,上了黑名单了,内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一笔贷款逾期没有还。
“当时我们非常震惊,没有想到自己根本没有贷款,咋会有不良记录呢?”他们让银行工作人员给打印出了征信中心显示的个人信用报告。记录显示从2008年4月至2011年6月共计有四笔贷款,前三笔已经结清,最后一笔逾期没有结清。
高付亮夫妇向记者出示了征信中心显示的个人信用报告,记者注意到,四笔贷款中,前三笔已经结清,最后一笔逾期显示呆账。
随后,夫妇俩个赶紧去内黄县东庄镇信用社询问情况,结果东庄镇信用社工作人员告诉高付亮夫妇,信贷员董某已经退休,让他们去找信贷员董某。高付亮夫妇多方打听找到了信贷员董某,对方承认是他从信用社贷了款,目前,正在想办法还款。
那么,在贫困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是如何发放出去的呢?带着这个疑问,记者先到内黄县东庄镇信用社办公室了解有关情况。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这都是信贷员的事。领导不在,去县里开会了。记者又来到了东庄镇信用社的上级主管部门内黄县农村信用联社,在联社办公室,记者见到了办公室周主任。周主任说他需要核实。9月3日上午,在记者再次致电周主任时,周主任还没有核实出结果。另外,一个邵姓工作人员让记者建议农民起诉信用社,并说这种现象在县里很普遍。
就在记者采访高付亮夫妇莫名其妙被人贷款一事时,又有农民董书强、董国艳两个人找到了记者,诉说了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被担保的情况,并向记者出事了相关征信中心显示的个人信用报告。他们其中一个人已经依法起诉了信用社,另外一个被担保了两笔共计98万之多,还在反映之中。
律师意见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安阳市国厚律师事务所秦永民律师,他表示,信用联社在农户被贷款这件事情上,是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信用社作为专业的金融贷款机构,将责任推给信贷员是不负责任的,因为信贷员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履行的是职务行为。职务行为产生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单位承担。同时,这件事也反映出,信用社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监管不严,审核不实的责任。
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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