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98%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和4G网络覆盖,释放网络提速降费红利。创建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多领域推进“互联网+”,基本形成高效便捷、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
“信息消费是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速、辐射最广泛的新兴消费领域之一,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和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升级信息消费,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普惠社会民生。”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达4.5万亿元。今年上半年,信息消费持续扩大,融合应用创新活跃。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实现业务收入增长22.8%,“互联网+”在工业、医疗、教育等领域不断取得创新突破,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业务规模继续领先全球。
工信部赛迪研究院软件所所长潘文认为,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要解决以下问题: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供给能力和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增强消费者的信息使用技能,同时优化信息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对此,《行动计划》作出了系列部署。在产品供给方面,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手机、计算机、彩色电视机、音响等各类终端产品的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推进智能可穿戴设备、虚拟/增强现实、超高清终端设备、消费类无人机等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超高清视频在社会各行业应用普及。
“到2020年,将建立可靠、安全、实时性强的智能网联汽车计算平台,形成平台相关标准,支撑高度自动驾驶(HA级)。”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相关负责人透露。
在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方面,将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向云端迁移,到2020年,实现中小企业应用云服务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形成100个企业上云典型应用案例。
据了解,为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升级,工信部今年还将制定发布信息消费发展指南,深化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创建,推动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区块链等热点产品及服务创新研发。